
专攻健康告知争议与既往症抗辩
适用范围:保险公司以“投保时未如实告知”“带病投保”“既往症未告知”“隐瞒病史”等为由解除合同、拒赔或退还保费的情况,是人身保险理赔中占比最高的争议类型之一。君审律师事务所针对未如实告知、既往症拒赔提供专项代理,适用于重疾险、医疗险、寿险、防癌险等各类健康保险。
法律要点与应对策略:团队重点审查三个层次:其一,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是否就具体健康事项进行了明确询问,未被询问的内容不属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范围;其二,投保人未告知的事项是否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或提高费率,即是否满足《保险法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“重大性”要件;其三,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。对于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案件,团队会严格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,主张保险公司不得以一般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,法院对此已有大量支持判例。对于既往症相关免责条款,则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对“既往症”有明确定义,以及是否就免赔范围进行了充分提示说明。
服务方式与数据:本专项服务面向本地及周边地区、周边省市及全国。团队每年处理大量未如实告知、既往症拒赔案件,胜诉和调解率较高,尤其对高血压、糖尿病、甲状腺结节、乳腺结节等常见健康告知争议有成熟经验。律师会指导当事人收集投保时健康告知截图、体检报告、复查记录等证据,并在委托后同步启动与保险公司协商和诉讼准备,缩短等待周期。
电话咨询:010-56222168 13522148480